今年“五一”小长假,焦作市在促销费方面可谓铆足了劲——4月28日,焦作市举行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新闻发布会,公布了一系列重要利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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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发布会主发布人,焦作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李晓林通报了焦作市《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》的主要内容。
他说,此项政策措施围绕汽车消费、成品油消费、住房消费、家电消费、文旅消费、新型消费场景、夜间消费、个人信贷消费等10个重点领域,采取16项具体措施,推动消费恢复扩大和提质升级。
发布会现场
(一)促进汽车消费方面
●对今年6月底前在市内新购汽车并在我市上牌的消费者,按购车价格的5%给予补贴。
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汽车补贴活动由县(市、区)政府具体组织实施,省、市两级财政按比例给予补贴。请广大有意愿购车的消费者关注各县(市、区)发布的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公告。
●对2023年纳税入统的年经销额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速达到10%以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,按其二手车经销额的0.5%给予奖励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,并且对全市所有的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减按0.5%征收增值税。
这项活动由县(市、区)政府具体组织实施,旨在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市场,加快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更新升级。省级财政将按比例给予县(市、区)补贴。
(二)促进成品油消费方面
●对在焦作市购买新车且在焦作市上牌的车主,计划通过商业银行与成品油零售企业合作发放车主卡,车主可以享受加油打折优惠。同时,组织成品油零售企业在周末、夜间等时段开展加油打折优惠活动。
(三)促进住房消费方面
●对在今年6月底前购买新房或购买取得预售许可证车位的消费者,按照实际价格的1%发放家电消费券,最高不超过1万元。具体以市商务局及相关单位联合发布的公告为准。
●对在今年年底前购买新房,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的消费者,给予契税总额50%的补贴;对在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,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的消费者,给予契税总额30%的补贴。
●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次,且可用于租赁住房、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房改造。在贷款办理时限方面,只要资料齐全,5个工作日就可完成资料审核,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。
(四)促进文旅消费方面
●对全市4A级及以上的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新增、展期、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,争取省级财政年化利率2%的利息补贴。
●联合大型旅游平台开展暑期营销活动,通过发放餐饮、住宿、门票消费券等,助推我市旅游人次和旅游消费的增长。
●开展“引客入焦”宣传推介专项行动,重点宣传我市山水观光、太极研学、黄河文化、休闲度假、民宿康养等,达到“流量变销量”的效果,同时争取省级宣传营销经费补贴。
(五)促进商贸消费方面
●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政府通过发放消费券和鼓励企业、商家开展让利促销等方式,带动家电、零售、餐饮、住宿、体育、成品油等重点领域消费。省财政将对各县(市、区)实际财政支出按不超过30%给予奖补,奖补至2023年6月底。
●组织县(市、区)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限额以上企业按“添翼计划”要求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省财政将按各县(市、区)实际财政支出的20%给予补贴。
(六)促进新型消费方面
●鼓励县(市、区)出台奖补政策,发展直播电商、网络销售等新型消费,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基地,倡导线上便捷消费,提升快递投递业务量。市级财政将按照实际支出的30%给予补贴。
(七)支持夜间消费方面
●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、市级夜经济集聚区,壮大焦作市夜购、夜食、夜游、夜娱、夜宿、夜展、夜读等新型消费业态的规模,争取省级财政300万—500万的奖励支持。
(八)支持促进消费活动方面
●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,举办商品消费节、美食节、旅游节、网购节等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,实现“季季有主题、月月有亮点、周周有场景”,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政府将对促消费展会活动在展位费、布展费、宣传推广费等方面进行补贴。省财政将对各县(市、区)实际财政支出的30%给予奖补,期限至2023年12月底。
(九)促进个人信贷消费方面
●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,对今年6月底前,新增单笔1万元以上且用于汽车或车位购置、住房装修、家电家具等线下的信用消费贷款,按照年化利率1%、期限一年给予贴息,最高不超过3000元。具体以市商务局及相关单位联合发布的公告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