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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资格互转签约所需资料

1.非廉租租金标准转廉租租金标准


(资料图)

(1)《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》;

(2)《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》;

(3)主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(若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);

(4)主申请人银行卡原件(支持建设银行);

(5)申请人中有《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、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》、《残疾人证》、《革命伤残军人证》、《残疾军人证》或《定期抚恤领取证》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(6)保证金发票原件。

2.廉租租金标准转非廉租租金标准

(1)《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》;

(2)《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》;

(3)主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(若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);

(4)主申请人银行卡原件(支持建设银行);

(5)缴纳1000元保证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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